来源:裕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9:19:22 阅读量:826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扎堆聊天。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期间外出开会、办事或联系工作,各室成员向室主任报告去向和事由;室主任或室全体人员同时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和事由,并告之办公室。班子成员外出应向副书记和书记报告去向和事由,并告之办公室。
3、严格执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一般干部及劳务派遣人员因事(病)请假1天内由室主任批准,2天内由主管常委批准,2天以上报分管副书记批准;室主任请假1天内由主管常委批准,2天内报分管副书记批准,2天以上报纪委主要领导批准;班子成员请假,报纪委主要领导批准。
4、请假人员应当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本人无法填写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填写,并请相应领导签批。
5、假期期间,个人改变行程或者发生个人情况发生较大改变需要续假的,提高一级审批权限进行续假。假期结束后,要及时上班并向批假领导报告、销假。
6、考勤和请销假实行考勤记录制度。公务员相关奖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减少请假,除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病假要开具诊断证明。对旷工和请假人员,办公室要按照实际出勤情况如实记录考勤,考勤情况提供给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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