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2 13:53:35 阅读量:428
按照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将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区园林大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土地城建开发服务中心,裕东街道、裕华路街道下属共计25个城市社区开展巡察,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联系电话:区委第一巡察组:15530138005,区委第二巡察组15533608007,区委第三巡察组13131156008(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箱:区委第一巡察组:yhqxc1z@163.com,区委第二巡察组:yhqxc2z@163.com,区委第三巡察组:yhqxc3z@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169号区委巡察办转第一、二、三巡察组;
联系信箱:在各被巡察单位均有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电话:0311-8657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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